浅论中药的真伪优劣
药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它的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医疗效果,因此,药品的真伪优劣对患者来讲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怎样来确定药品的真伪优劣呢?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清晰的定义。附录如下: 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这对化学药品完全实用,无可厚非,可对于传统的中药来讲,就有的不符合实情了。比如劣药项下的“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下面重点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就目前《中国药典》对中药的化学成分的标准,只是指标性的数据,并非是“有效成分”,并且,这个指标性的“标准”又没有经过广泛的研究核实,代表性不强,因此,笔者认为,以此做为评判中药的优劣有背中药的常识。 化学药品没有优劣,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但中药有真伪优劣。目前的《中国药典》中尚未体现出来“优劣”之别。 个人认为,就目前《中国药典》标示的某成分含量来讲,其含量越高,并不代表其质量就越佳。 传统的中药对其“优”或“佳”自有其独特的评判标准,比如说:桔梗,以条粗均匀,坚实、洁白、味苦者佳。条不均匀,折断中空,色灰白者质次;三七,以个大坚实、体重皮细、断面棕黑色、无裂痕者为佳;地黄,以肥大、体重、断面乌黑油润者为佳;决明子,以颗粒均匀、饱满、黄褐色者为佳;莲子心,以个大、色青绿。未经煮者为佳;陈皮,以皮薄、片大、色红、油润、香气浓者为佳。蒲公英,以叶多、色绿,根长者为佳;红花,以花冠长、色红、鲜艳、质柔软无枝刺者为佳;牡丹皮,以条粗长,皮厚,无木心,断面粉白色,粉性足,亮银星多,香气浓者为佳等。其实,这里习惯上的佳品,按现代的含量要求,往往不合格,比如决明子、莲子心、地黄、蒲公英等。 另外,中药还有的常以陈者为佳,比如六陈歌中提及的陈皮、大黄、艾叶、半夏、枳壳、麻黄、狼毒、吴茱萸等。如果按现代的《中国药典》含量标准来衡量,存放的时间越久,其成分损失的自然也就越多。像陈皮、枳壳,其新货的橙皮苷及柚皮苷、新橙皮苷的含量必然会比陈货高,因此就不能说新的就好于陈的,高的优于低的。 中药还要讲究一个道地性,必然“四大怀药”、“浙八味”、“对比三宝”、岷当归、川黄连、新会陈皮、宣木瓜、铜丹皮等,其它地区引种的含量不一定低,但在疗效上确有不同。同样是含量高的未必就优于含量低的。 关于野生与栽培品的含量问题,野生的不一定高于栽培品,比如防风;野生的关防风不一定有河北的家种防风高,河北野生的柴胡,不一定比山西家种的柴胡高,可是,气味、疗效等,与野生品不可同日而语! 再说一点真伪方面的问题,比如说,处方中开的是黄柏、前胡、贯众等,由于调剂人员对药典了解不够清晰,一旦调剂成了关黄柏、紫花前胡、紫萁贯众或绵马贯众,算不算假药? 中药的真伪优劣,还应当遵循传统的鉴别方法,起码不能以彼代此! 国药探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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