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提高临床疗效的关键--辩方证

中医看病时,一向强调理法方药的一体,因此不管你用哪种辨证方法,最终都要落实在方药,这个关键点上。辩方证,就是要明确方药的应用指征,只有方证相应才能效如桴鼓。

方证辨证,也名方剂辨证,是中医辨证治疗的方法之。方剂辨证可追溯到《伤寒论》的“汤证”。汤证,即方证,是证候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某方剂所针对治疗的证候,是用方的指征和证据,以方名证,故名方证。这种辨证方法的优点是:若方证相应,则效如桴鼓,但缺点是不如其他辨证方法之灵活机变。我国至宋以后,中医药学受哲学上思辨之风的影响,这种辨证方法远不如其他辨证方法盛行,而相反在日本,古方派代表人物吉益东洞却极为强调方证,我国在晚近,才有名老中医胡希恕、刘渡舟提倡“方证相对”论之说。

如经方家胡希恕先生所说:“以八纲为基础理论之方证,既涵方药,亦涵相适应的既有理,亦有法;每一个方证都是经过几代、几十代反复实践证取得的总结。方证对应长期应用的经验,产生了六经辨证理论体系,而六经辨证的形成,则更能正确指导辨方证,求得方证对应。方证对应不是简单的方证的‘对号’,而是涵盖了方与证、药与病情的严格对应,即寒、热、虚、表、里等的对应。中医所有的辨证方法和理论,最终都要落实到方证对应,方证对应是中医所有辨证方法的尖端。”

刘渡舟先生在阐明“方证”的概念后进而指出:“证之微妙之处,则在于‘机’。何谓机,事物初露苗头的先兆,也叫机先。《辨奸论》则叫‘见微知著’。”(《刘渡舟医学全集》),可见,辨方证贵在抓疾病本质初露端倪的细微症状以辨识“机先”,可以“但见一症便是,不必悉具”地确定方证的诊断。非主诉的不起眼的个别症状往往是疾病本质的反应,是“机先”外露的“马脚”,是“方证”的微妙之处,辨方证的更高一级要求在于见微知著,在于借助古人已有方证的“镜子”,透过细小的特征性表现抓住疾病的本质。例如,剧烈的偏头痛,只要见有恶心欲吐者,就可辨为吴茱萸汤证,就可以用吴茱萸汤治疗,无须辨头痛的经络部位,不必辨头痛的寒热虚实,用之辄效。再如,难治的咳喘,只要见有舌红苔厚腻一症,就可辨为甘露消毒丹证,就可以用甘露消毒丹治疗,不必考虑是温病还是杂病。

因此,辨方证能够根据主诉主症以外的特殊“症”来抓方证,能够抓住疾病的特殊矛盾而重点出击,专方专治;能够根据个别、微妙的“症”预知“机先”,测识“病机”的隐匿之处而施以出奇制胜的治疗。

作者简介

张建忠虞山国医馆馆长主任中医师江苏省中医药学会肺系疾病专业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呼吸病﹑过敏性疾病和肥胖相关代谢性病﹑亚健康各症﹑疑难杂病(肾炎﹑肾功能不全﹑胆石症﹑银屑病﹑萎缩性胃炎﹑帕金森病﹑中风后遗症)的纯中医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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